四川九洲: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6-01-19
证券代码:000801 证券简称:四川九洲 公告编号:2016005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三网融合
核心光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光器件募投项目”)已建设完
成,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
集资金及其募集资金专户累计银行利息收入共计 3450.58 万元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占总募集资金净额的 7.2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该
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575 号)核准,公司于 2012 年 6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7,990 万股,发行价格为 6.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9,53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7,570.86 万元。以上
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2 年 6 月 27 日验资报告》(XYZH/2011CDA3134-3)审验。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 36,070 万元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四川九
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科技”)单方面增资,分别用
于“年产 350 万台(套)三网融合终端生产项目”、“三网融合核心光器件
研 发 及 产 业 化 项 目 ” 以 及 “ 三 网 融 合 技 术 研 究 院 建 设 项 目 ”; 并 将
11,500.86 万元募集资金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九州科技提供业务发展所
需的流动资金。2015 年 2 月 17 日,募集资金项目“年产 350 万台(套)
三网融合终端生产项目”、“三网融合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
金项目已完成结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予以注销。详见公司在《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6)。
二、光器件募投项目情况
1、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实际投资金额
变更后预计投
原预计投入 是否完
募投项目名称 资金额 截止 2015.12.31 合计
金额(万元) 已完工项目 工
(万元) 累计投入金额
的尾款(万元) (万元)
(万元)
三网融合核心光器件研发及产业
11,820.00 7,000.00 4,799.39 1,273.61 6,073 是
化项目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光器件募投项目专户余额为 3450.58 万元:
其中光器件募投项目节余 927 万元、合同尾款 1273.61 万元、累计利息收
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约 1249.97 万元。
2、项目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光器件募投项目已按照投资计划完成建设,并通过工程竣
工验收,总投入募集资金 6073 万元(含合同尾款 1273.61 万元),由于该
项目尚未完成工程结算审计,最终投资金额以结算审计数为准,公司已充
分考虑结算审计因素,若实际投入与预计总投入金额存在差额,公司将以
自有资金进行结算。
三、光器件募投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
该项目公司节余募集资金 927 万元,占该项目总投入 13.24%,节余
主要原因为: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预算管
理,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项目建设过程
中,根据市场及用户需求的变化,以最少的投入达到了预期目标,同时优
化建设设计方案,从而最大限度的节约了项目资金。
四、节余募集资金用途安排
由于公司光器件募投项目已达到预期建设目标,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同尾款及累计银行利息收入
共计 3450.58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补充完
成后,对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有利于
改善公司的资金状况,降低财务费用。此次用于永久性补充的资金主要为
完工项目的节余资金,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
次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此次用于永久性补充的募集资金主要为完工光器件募
投项目的节余及银行利息,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此次补充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
3450.58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将已完工光器件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其募
集资金专户累计银行利息收入共计 3450.58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同意该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湘财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同意
意见,上述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
此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金状况,
降低财务费用,没有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对公司此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 2016 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