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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九洲: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2016-02-18  

						证券代码:000801            证券简称:四川九洲         公告编号:2016007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四

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洲集团”)于 2015 年 8

月 19 日非公开发行了 1,000 万张 A 股可交换债券(以下简称“可交

换债券”),发行期限为 3 年期,募集资金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换

股价格为 33.5 元/股。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公

司控股股东完成可交换债券发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2)。

    根 据 约 定 , 九 洲 集 团 本 次 发 行 的 可 交 换 债 券 将

于 2016 年 2 月 22 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为 2016 年 2 月 22 日起

至 2018 年 8 月 15 日止。换股期间,九洲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可能会

因投资者选择换股而导致减少。截至目前,九洲集团持有本公司

243,453,644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47.61%。


      特此公告。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