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2015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2016-06-03
证券代码:000801 证券简称:四川九洲 公告编号:2016027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16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等情况
1、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511,403,323.00 股为基础,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同时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
发现金分红 1.00 元(含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6 年
5 月 28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2、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方案一致。
3、自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
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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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公 司 2015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总 股 本
511,403,323.00 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 1.00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
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持有非股
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00 元,股权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
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
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
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
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511,403,323.00
股,实施后总股本增至 1,022,806,646.00 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6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
为 2016 年 6 月 14 日,本次所转增股份的无限售流通股上市日(红
利发放日)为 2016 年 6 月 14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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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6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公司此次转增的股份将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直接计入
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
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
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总数与本次
转增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
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股份变动结构表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
股份类型 比例 本次变动数 比例
数量 数量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11,403,323 100 511,403,323 1,022,806,646 100
三、股份总数 511,403,323 100 511,403,323 1,022,806,646 100
七、本次实施转增后,按新股本 1,022,806,646.00 股摊薄
计算,2015 年度每股收益为 0.213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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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四川省绵阳市九洲大道 25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曹巧云 赵聪
咨询电话:0816-2336252
传真电话:0816-2336335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
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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