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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九洲:2015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2016-06-03  

						证券代码:000801        证券简称:四川九洲       公告编号:2016027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16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等情况

     1、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511,403,323.00 股为基础,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同时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

 发现金分红 1.00 元(含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6 年

 5 月 28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2、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方案一致。

     3、自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

 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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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 公 司 2015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总 股 本

511,403,323.00 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 1.00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

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持有非股

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00 元,股权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

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

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

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

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511,403,323.00

股,实施后总股本增至 1,022,806,646.00 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6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

为 2016 年 6 月 14 日,本次所转增股份的无限售流通股上市日(红

利发放日)为 2016 年 6 月 14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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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6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公司此次转增的股份将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直接计入

        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

        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

        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总数与本次

        转增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

        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股份变动结构表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

     股份类型                         比例    本次变动数                    比例
                          数量                                  数量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11,403,323      100   511,403,323   1,022,806,646   100

三、股份总数           511,403,323      100   511,403,323   1,022,806,646   100

               七、本次实施转增后,按新股本 1,022,806,646.00 股摊薄

        计算,2015 年度每股收益为 0.213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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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四川省绵阳市九洲大道 25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曹巧云   赵聪

    咨询电话:0816-2336252

   传真电话:0816-2336335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

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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