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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九洲: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2017-04-29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报告

    2016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能。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

董事会,参加了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

决程序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检查。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参与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

的决策,在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股东权益等方面充分发挥自己

的监督职能。基本情况为: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16 年度第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

召开,全体监事出席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16 年度第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

召开,全体监事出席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关于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6)《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16 年度第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

召开,全体监事出席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3)《关于调整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16 年度第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召开,全体监事出席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第

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对公司生产经营运作情况、内部规章

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公司会计报表进行审核,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1、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

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国家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勤勉尽职,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

决议。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并能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规

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

务制度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公司财务制度完善、管理规范。2016 年度财务报告及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3、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

计划实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

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情况,不存

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4、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合理,无损害股东权益、造成公司资产流

失的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6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或政府指导

价确定,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6、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

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议、

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计划切实可行,符合

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按照规

范文件要求完善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并严格按照制

度控制内幕知情人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严防内幕交

易。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幕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

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以上报告将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