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四川九洲:第十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29  

						证券代码:000801        证券简称:四川九洲        公告编号:2017007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二次
 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以专人、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本次董事会应到董
 事 7 名,实到董事 4 名。独立董事马明、张腾文因公出差,书面
 授权委托独立董事余海宗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程旗因公
 出差,书面授权委托董事但丁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
 事长霞晖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
 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6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


                                    1
2016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

与分析。


       三、审议通过《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6 年度审计报告

(XYZH/2017CDA30202),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1,679,831.46 元;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91,282,612.40

元。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

公司总股本 1,022,806,646.00 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

派发现金 0.20 元(含税),合计现金分红 20,456,132.92 元(含

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

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09)、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保

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霞晖、

但丁、程旗、贾必明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

2017010)。


    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保

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11)

                             3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监事

会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XYZH/2017CDA30203)。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16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

查意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2016 年 度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

(XYZH/2017CDA30204)。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 2017 年拟续聘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4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 2017 年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7 年-2019 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监事

会意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 年-2019 年)》。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证券监管部门新修订的相关法规,公司

拟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内容,修订条款主要为第二

十三条“董事会决策权限”。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拟到期,为继续支持下属子公司

发展,公司拟继续为成都九洲电子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九洲信息”)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申请

人民币 10,0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

年;九洲信息拟继续为其下属子公司四川九洲视讯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向绵阳市商业银行营业部申请人民币 1,700 万元银行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被担保公司均以等额应收

账款提供反担保。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12)。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披露《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7013)。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

文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披露《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7014)。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7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