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7-05-27
证券代码:000801 证券简称:四川九洲 公告编号:2017015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并于 4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四川九
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1701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年度股东大
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6 月 2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6
月 1 日 15:00 至 2017 年 6 月 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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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 年 5 月 24 日
7. 出席对象:
(1)截止 2017 年 5 月 24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九洲大道 259 号四川九洲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1.《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7.《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8.《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16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 年-2019 年)>的
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其中议案 13 详见 2017 年 3 月
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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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
(三)特别注意事项
1、议案 11、议案 12 以特别决议审议,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办法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
方式登记。
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
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
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
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 登记地点:四川省绵阳市九洲大道 25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 登记时间:2017 年 6 月 1 日 9:00~17:30
5.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到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
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投票规则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
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
决为准。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曹巧云 赵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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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816-2336252
传真:0816-2336335
邮箱:dsb@jiuzhoutech.com
2. 会议费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或代理人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2017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 2017 年度第二次会议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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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801。
2、投票简称:九洲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对于 1-13 项议案统一表决 100
议案 1.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议案 2.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议案 3.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
议案 4.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00
议案 5. 《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00
议案 6.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
6.00
议案》
议案 7.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7.00
议案 8.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16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8.00
的议案》
议案 9.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00
议案 10. 《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0.00
议案 11. 《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
11.00
年-2019 年)>的议案》
议案 12.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00
议案 13.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3.00
(2)填报表决意见
该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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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
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
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6 月 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1 日(现场股东
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2 日(现场股
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
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
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
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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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四川九洲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签章):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事项:
备注 表决意见
议案编码 审议事项 打勾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
5.00
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
6.00
计情况的议案》
7.00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16 年度存放与 √
8.00
使用情况的议案》
9.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0.00 《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11.00 《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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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2017 年-2019 年)>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
12.00
议案》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
13.00
议案》
说明:
1.议案表决请直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填入“√”;
2.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投同意、反对、弃权票作出明确
标识,如无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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