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余海宗)2018-04-18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余海宗)
本人作为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 2017 年度工作中,本着独立、客观
和公正的原则,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
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运
作的规范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以下简称“报告期”),
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无缺席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审议了 39 项议案,本着勤勉务实
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审议了上述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了表
决权,并对上述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积极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和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
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认真进行事前审查,就公司生
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项目投资等情况,与公司
高管、审计部、财务部等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并现场调查,获取做
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与其他董事、监事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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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交流,为董事会正确做出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
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 2017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公
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
况和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情况进行事前认可;并对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对外担保、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情况、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 年-2019 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开展一季度金融衍生品业务等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 2017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
4. 2017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
司为四川九州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四川
九洲视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5. 2017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开展金融衍生
品业务情况进行事前认可,并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担保情况、
2017 年上半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情况、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选举公司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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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等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 2017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
公司控股子公司收购深圳智英电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发表了独立意
见。
7. 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
2017 年第三季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情况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 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
拟挂牌转让所持有深圳翔成电子科有限公司 11%股权、控股子公司投资
设立九洲新能源汽车电子公司、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
四、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1.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共主持召开了
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对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过程、公司审计
部门的独立性等进行监督:
(1)在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
作时间安排,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2017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情况、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2017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等事项进行了认
真分析,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议,并最终形成决议,并审核公
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过程。
(2)在定期报告审议过程中,本人与公司审计部、注册会计师进
行了充分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注册会计师关注的问题,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3)在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中,组织审计部对公司控股子公司
进行现场检查,重点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范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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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织审计部加强财务审计、对实施财务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2.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
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换届候选人提名及任职资格的审查工作,
参与高管的绩效考核并审查其履职情况。
3.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参与了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
划的研究并提出建议,对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股权转让、
重大投资决策项目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工作,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及
审计情况进行现场沟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
情况与公司高管沟通并进行现场了解,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
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公司管理规范高效和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六、其他事项
1.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2.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 报告期内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 2017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独立董事:余海宗
二○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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