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1 证券简称:四川九洲 公告编号:2019009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九洲”或“公司”) 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 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 号)、《关 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 〔2017〕8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的通知》(财会〔2017〕9 号);2017 年 5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 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 〔2017〕14 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上述 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按照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及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 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按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 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 (财会〔2017〕7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 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 8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 号),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 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 号),以及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 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中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 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 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2017 年 12 月 31 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受影响的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应收票据 261,815,395.99 -261,815,395.99 应收账款 2,240,142,012.78 -2,240,142,012.78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501,957,408.77 2,501,957,408.77 应收利息 791,068.04 -791,068.04 其他应收款 85,130,886.54 791,068.04 85,921,954.58 应付票据 343,872,066.28 -343,872,066.28 应付账款 1,085,088,626.76 -1,085,088,626.76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428,960,693.04 1,428,960,693.04 应付利息 1,314,970.58 -1,314,970.58 应付股利 153,560.00 -153,560.00 其他应付款 141,581,929.05 1,468,530.58 143,050,459.63 2、2017 年度受影响的合并利润表: 合并利润表 受影响的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管理费用 356,340,776.71 -189,517,175.98 166,823,600.73 研发费用 189,517,175.98 189,517,175.98 3、2017 年度受影响的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 受影响的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80,162,369.87 29,636,637.86 109,799,007.73 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44,787,838.49 -29,636,637.86 15,151,200.63 的现金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 报项目,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影响。 (二)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主要变更内 容包括: 1、减少金融资产类别,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以 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 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将金融资产减值计提,由“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改为“预 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 更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解释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 险; 3、简化了套期会计的规则,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 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要求取代了现行准则的定量要求;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简化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的会计处理等。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对期初 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涉及的会计政 策变更,是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净利润、所 有者权益等主要财务数据或将产生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将以 2019 年 年终审计结果为准。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 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会 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二次 会议决议。 2、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2019 年度第一次会 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二次会议相关 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