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7
证券代码:000801 证券简称:四川九洲 公告编号:2019029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九洲”或“公司”)
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四次会议、第
十届监事会 2019 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和《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相关
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会计科目进行相应变更和调整,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
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前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 号、财会〔2019〕8 号及
财会〔2019〕9 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实施日期执行,其中财会〔2019〕6 号自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开始执行;财会〔2019〕8 号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
行、财会〔2019〕9 号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根据财政部上述会计政策的相关要求,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
内容如下:
(一)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财务报表相关项
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
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
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的要
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3、利润表中“投资收益”下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4、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
“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列示)”。
5、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
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
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6、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
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
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
列。
(二)根据财会〔2019〕8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对 2019 年度及
以后期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修订后的准则执行。
(三)根据财会〔2019〕9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对 2019 年度及
以后期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按照修订后的准则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会计政策将根据财政部发布财会[2019]6 号、财会[2019]8
号及财会[2019]9 号的相关要求进行调整,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
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及对应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列示产
生影响,不会影响当期和以前年度的财务数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
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
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
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实际情
况。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监
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
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四次
会议决议。
2、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2019 年度第二次会
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四次会议相关
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