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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九洲: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7  

						证券代码:000801        证券简称:四川九洲        公告编号:2019029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九洲”或“公司”)

 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四次会议、第

 十届监事会 2019 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和《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相关

 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会计科目进行相应变更和调整,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

 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前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 号、财会〔2019〕8 号及

财会〔2019〕9 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实施日期执行,其中财会〔2019〕6 号自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开始执行;财会〔2019〕8 号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

行、财会〔2019〕9 号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根据财政部上述会计政策的相关要求,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

内容如下:

    (一)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财务报表相关项

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

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

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的要

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3、利润表中“投资收益”下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4、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

“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列示)”。

       5、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

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

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6、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

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

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

列。

       (二)根据财会〔2019〕8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对 2019 年度及

以后期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修订后的准则执行。

       (三)根据财会〔2019〕9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对 2019 年度及

以后期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按照修订后的准则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会计政策将根据财政部发布财会[2019]6 号、财会[2019]8
号及财会[2019]9 号的相关要求进行调整,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

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及对应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列示产

生影响,不会影响当期和以前年度的财务数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

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

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

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实际情

况。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监

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

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四次

会议决议。

   2、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2019 年度第二次会

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四次会议相关

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