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四川九洲: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证代变更的公告2019-08-27  

						证券代码:000801         证券简称:四川九洲        公告编号:2019032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证代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发生变更,变更情况如下:

    一、董事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任敏先生书面辞职报告,任敏先生因工作

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

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

起生效。辞职后,任敏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

审查,并经 2019 年 8 月 23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拟增补袁红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简

历附后),并提交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

自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监事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监事会主席杨远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远

                                 1
林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

会主席职务,辞职生效后,杨远林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

职务。

    杨远林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

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杨远林先生的辞职申

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

期间,杨远林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及监事会主席的相关职责。

    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并经 2019 年 8 月 23 日第十届监事会

2019 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增补郑洲先生为公司第十届

监事会监事(简历附后),并提交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任期自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副总经理张斌先生书面辞职报告,张斌先生因

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辞职后,张斌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经 2019 年

8 月 23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聘任陈兴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

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
    四、证券事务代表变更情况

    因工作调整,曹巧云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经 2019 年 8 月 23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聘任樊乐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至本

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樊乐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816-2336252

    传真:0816-2336335

    邮箱:dsb@jiuzhoutech.com

    办公及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九洲大道 259 号

    五、辞职人员持股及相关承诺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任敏先生、杨远林先生、张斌先生分别委托

绵阳市九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21,800

股、41,812 股、31,600 股。

    离任后任敏先生、杨远林先生、张斌先生均承诺按规定锁定

其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对其间接持有的股份进行管理。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任敏先生、杨远林先生、张斌

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六、备查文件:

    1.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

                              3
四次会议决议。

   2.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2019 年度第二

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四次会议相关

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4
简历:
    袁红,女,1970 年 3 月出生,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

历任国营第七八三厂财务处会计员、传真机事业部财务核算员;

四川迪佳通电子有限公司会计;深圳九洲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

九洲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四川九洲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

师。现任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九洲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九洲创新科技公司执行董事,九

洲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袁红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袁红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

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委托绵阳市九华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80,340 股。



    郑洲,男,1982 年 1 月出生,工程硕士,经济师。历任四

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研究部计调员、部长助理、第

四研究所所长助理;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

主任、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四川九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
                            5
络设备车间主任助理、数字设备车间主任助理、董事会办公室副

主任、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北京研究所副所长、技术开发中心

副主任、部品车间主任。现任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

事会办公室主任。

    郑洲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郑洲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

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委托绵阳市九华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7,000 股。



    陈兴德,男,1972 年 10 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政工师。

历任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研究所副所长、航管事

业部副部长、党委组织部部长;四川九洲空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空管研究所副所长、副总经理。现任四川九洲空管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总经理。

    陈兴德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6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陈兴德先生

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其委托绵阳市九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21,800 股。



    樊乐,男,1988 年 7 月出生,大学本科,助理经济师。2011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四川九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计划

管理员,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现任四川九

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四川九州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樊乐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之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

格。樊乐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