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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九洲: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5-21  

						 证券代码:000801           证券简称:四川九洲        公告编号:2020017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0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0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0 日 9:15

至 2020 年 5 月 2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四川省绵阳市九洲大道259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霞晖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6、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20人,代表股份549,162,384股,占公司总


                                     1
股份的53.69%。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

494,434,2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

理人18人,代表股份54,728,1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08%。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王成律师、邹云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48,559,1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2%;反对53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4%;弃权

6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124%。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下同)的表决情况:同意54,836,2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20%;反对53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650%;弃权6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0%。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

三节公司业务概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48,559,1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2%;反对53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4%;弃权

6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12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4,836,2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8.9120%;反对53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650%;弃权



                                   2
6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0%。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48,559,1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2%;反对53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4%;弃权

6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12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4,836,2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8.9120%;反对53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650%;弃权

6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0%。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

(XYZH/2020BJGX0342),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3,821,233.41元,提取盈余公积金

13,382,123.34元,2019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0,439,110.07元,加以前

年度未分配利润 35,050,363.92元, 截止2019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55,489,473.99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2017年-2019年》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

投资计划及资金需求,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本年度公司结余的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年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

营及投资计划所需的流动资金,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

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表决结果:同意548,383,6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2%;反对71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4%;弃权

6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124%。


                                  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4,660,7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8.5954%;反对71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16%;弃权

6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0%。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

2019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0006)。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8,559,1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2%;反对58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1%;弃权

1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2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4,836,2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8.9120%;反对58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04%;弃权

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6%。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07)、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

度报告全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836,2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20%;

反对55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26%;弃权52,900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954%。关联股东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绵阳市九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4,836,2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8.9120%;反对55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26%;

弃权5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954%。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4
    (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548,559,18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8902%;反对53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4%;弃权

6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12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4,836,2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8.9120%;反对53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650%;弃权

6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0%。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

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2020年拟续聘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548,559,1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2%;反对53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4%;弃权

6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12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4,836,2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8.9120%;反对53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650%;弃权

6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0%。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20年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548,559,1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2%;反对53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4%;弃权


                                          5
6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12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4,836,2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8.9120%;反对53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650%;弃权

6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0%。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十)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和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406,84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997%;

反对72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60%;弃权10,303,0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8.5843%。关联股东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绵阳市九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4,406,84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0.0997%;反对72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60%;

弃权10,303,0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8.5843%。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出售

和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

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8,559,1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2%;反对53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4%;弃权

6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12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4,836,2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8.9120%;反对53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650%;弃权

6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0%。

    此议案同意股数超过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6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8,559,1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2%;反对53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4%;弃权

6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12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4,836,2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8.9120%;反对53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650%;弃权

6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0%。

    此议案同意股数超过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8,559,1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2%;反对53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4%;弃权

6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12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4,836,2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8.9120%;反对53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650%;弃权

6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0%。

    此议案同意股数超过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成、邹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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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

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

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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