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0-05-21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三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
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终止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终止为九洲信息、九洲光电子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出售
股权,避免违规担保的情况下作出的,本次担保的终止有利于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终止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二、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该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新增关联方及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基于公司与关
联方业务活动的需要,关联方均为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其经营
状况、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的
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允、合理的原
则,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余海宗 冯建 黄寰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