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0-09-30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五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
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1、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在履职期间能遵守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责,现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
人的提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3、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任职的要求,候选人没有违反《公司法》
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4、同意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
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余海宗 冯建 黄寰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