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04-30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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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
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四川
九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九洲电器有限公司、四川迪佳通
电子有限公司、九洲(香港)多媒体有限公司、深圳智英电子有
限公司、四川九洲空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九洲迪飞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
额的 99.38%,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87.88%;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
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
销售业务、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合同管理、财务报告、内部信息、
信息系统;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竞争对手风险、客户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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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风险、筹资活动风险、投资活动风险、资产管理风险、合同管理风
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a、定性标准
凡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舞弊;
(2)公司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中的因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
报进行更正;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中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
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b、定量标准
公司所处行业为成熟制造业,最近几年的收入水平总体较为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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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故以收入指标作为确定财务重要性水平的计量基础,按年度营业
收入的 0.5%确定财务重要性水平。
(1)重大缺陷,该缺陷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财报错报大于年
度营业收入的 0.5%。
(2)重要缺陷,该缺陷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财报错报大于年
度营业收入的 0.25%,并小于等于年度营业收入的 0.5%。
(3)一般缺陷,该缺陷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财报错报小于等
于年度营业收入的 0.25%。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价标准
a、定性标准
定性标准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
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出现下列情况,认定为重
大缺陷:
(1)严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
(2)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3)公司在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b、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根据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比率确
定。
(1)重大缺陷,该缺陷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损失大于年度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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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收入的 0.5%。
(2)重要缺陷,该缺陷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损失大于年度营
业收入的 0.25%,并小于等于年度营业收入的 0.5%。
(3)一般缺陷,该缺陷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损失大等于年度
营业收入的 0.01%,并小于等于年度营业收入的 0.25%。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董事长: 夏 明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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