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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九洲: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30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冯        建)
    本人作为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0年度工作中,本着独立、客观和公

正的原则,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

规范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0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报告期”),

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无缺席情况(其中委托

出席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1次)。

    本人在2020年度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审议了37项议案,本着

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审议了上述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

行使了表决权,并对上述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积极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和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

    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认真进行事前审查,就公司生

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项目投资等情况,与公司

高管、审计部、财务部等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并现场调查,获取做
                                 1
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与其他董事、监事充

分交流,对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

积极作用。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

董事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凭借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客

观、专业的判断,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

对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情况及2019年执行情况、内部控制评价、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

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关于出售和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

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

担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

对关于终止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

对关于2020年半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情况、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关于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关于拟清算注销控股子公

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以挂牌方式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增资扩股优先认

缴出资权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
    4、2020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

对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0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

对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相关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

对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

    四、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1、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共召开了4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过程、公司审计部门的独

立性等进行监督:

    (1)在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时间安排,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0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情况、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告、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分

析,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议,最终形成决议,并审核公司的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过程。

    (2)在定期报告审议过程中,本人与公司审计部、注册会计师进

行了充分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注册会计师关注的问题,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3)在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中,组织审计部对公司控股子公司

进行现场检查,重点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范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着

重组织审计部加强财务审计、对实施财务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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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涉及的董事、高管候选人提名及

任职资格审查工作,参与高管的绩效考核并审查其履职情况,参与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的研究并提出建议,对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

准的公司股权转让、重大投资决策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工作,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及

审计情况进行现场沟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

情况与公司高管沟通并进行现场了解,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

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公司管理规范高效和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六、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2、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独立董事:冯建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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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黄       寰)

    本人作为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0年度工作中,本着独立、客观和公

正的原则,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

规范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0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报告期”),

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无缺席情况(其中委托

出席股东大会1次)。

    本人在 2020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审议了 37 项议案,本

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审议了上述议案,并以谨慎的态

度行使了表决权,并对上述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

                                  5
对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情况及2019年执行情况、内部控制评价、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

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关于出售和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

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

担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

对关于终止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

对关于2020年半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情况、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关于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关于拟清算注销控股子公

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以挂牌方式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增资扩股优先认

缴出资权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

对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0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

对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相关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

对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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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召开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的相关会议,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做出合理化建议,对须经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股权转让、重大投资决策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建

议。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

施,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协助制定和审查公司内部控制,

并向董事会报告,配合公司监事会进行检查监督活动。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

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涉及董事、高管候选人提名及任职资格的审查

工作,积极参与公司高管的绩效考核并审查其履职情况。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电话、现场交流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

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对公司定期

报告的编制及审计情况进行现场沟通,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内部控

制建设及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了解,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

况等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公司管理规范高效和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五、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任职以来,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

各项议案有关资料提前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

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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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

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

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

治理情况。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报告期真实、准确、完

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4、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的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组织的相关

培训,增强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2、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独立董事:黄寰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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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徐锐敏)

    本人作为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0年度工作中,本着独立、客观和公

正的原则,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

规范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0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以下简称“报告期”),

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本人无缺席情况。

    本人在 2020 年度任职期内,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审

议了以上董事会会议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对审议议

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积极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和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

    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认真进行事前审查,就公司生

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等情况,与公司高管、审计部、财务部等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

并现场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

                                   9
与其他董事、监事充分交流,为董事会决策提出专业参考意见。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

董事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凭借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客

观、专业的判断,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0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

对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相关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

对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

    四、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

员,组织公司高管的绩效考核,并审查其履职情况,同时参与公司高

管候选人提名及任职资格的审查工作。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执行

情况,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披露,协助制定和审查公司内部控制,

并向董事会报告,配合公司监事会进行检查监督活动。

    五、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电话、现场交流等方式与公司高管沟通,

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及审计情况进行现场沟通,对公司生产经营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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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管理及内部控制等制度、流程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了解,

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公司管理规

范高效和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报告期真实、准确、完

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3、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与独

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等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

强对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2、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独立董事:徐锐敏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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