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审计委员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2021-04-30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宜进行了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中汇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中汇事务所的基本
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中汇事务所具备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
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公司变更中汇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
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关于变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
会 2021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审核意见》的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名:
冯 建 黄 寰 徐锐敏
霞 晖 袁 红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