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四川九洲: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21-05-27  

                         证券代码:000801        证券简称:四川九洲        公告编号:2021023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具体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022,806,646.00 股为基础,向

全 体股 东按每 10 股派 发现金 0.26 元( 含税 ), 合计 现金 分红

26,592,972.80 元(含税)。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

原则相应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本次实施的为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方案为: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 1,022,806,6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6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

派 0.23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2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6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1 年 6 月 4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
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吴正   刘露

    咨询电话:08162336252

    传真电话:08162336335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