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第十二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21-08-26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二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
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
会 2021 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调查,予以认可,发表如
下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
针对进出口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通过合理的衍生品工
具锁定交易成本,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
公司建立了相应的内控制度、风险机制和监管机制,制定了合理的
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公司半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此次担保是为了支持控股子公司的发展,被担保方为公司主要控股
子公司,公司对其有实质控制权,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
行为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并
要求控股子公司提供了反担保。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冯建 黄寰 徐锐敏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