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总经理霞晖先生辞职事项发表以下 独立意见: 1、经核查,霞晖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二届 董事会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及总经理职务。霞晖先生辞去上述职务 后,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 一致。 2、霞晖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 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 产生新任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及选聘新任总经理。 因此,我们同意霞晖先生在任期内辞去公司董事、专门委员会委 员及总经理职务。 独立董事:冯建 黄寰 徐锐敏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