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01-04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四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
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十
二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兰盈杰先生的简历等材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人员的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兰盈杰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所需的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
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3、本次聘任的提名、审议、表决、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增补兰盈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独立
意见
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合法权益,有助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
行职责。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此次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并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事前认可及独
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的独立意见:
1.经核查,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业务开展情况
和市场需求进行的初步判断,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存在的差异主要是公司子公司业务订单增长,增加与关联方的采购。
2.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的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业务经
营范围,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和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均有较强的履约能
力,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关联交易定价均采用市场价格,
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造成不
利影响和损失,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3.同意 2022 年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并要求公司在关联交易的
实际发生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履
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
资者的利益。
4.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一致同意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
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将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给独立董事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本次关联交
易符合公司的发展策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子公司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符合公司的发展策略,公司通
过产业投资基金可充分借助外部专业投资机构的优势资源,帮助公司
获取新的产业机会和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拓宽公司的产业生态圈,有
利于公司的产业发展。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子
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五、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
响。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其经营
情况稳定。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六、关于预计 2022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
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7.6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对外投
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一致同意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事项。
七、关于控股子公司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该交易有利于梳理公司定位及产业结构,提高盈利水平,符合公
司的发展战略。本次交易以挂牌方式进行,挂牌底价以评估价值为依
据,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 事项表决程序合法,
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一致同 意此次股权转让事
项。
八、关于控股子公司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独立意
见
本次清算注销成都中为信和华正科技,及时梳理业务结构及资产
结构,有利于公司有效控制运营风险,降低运营成本,进一步优化公
司治理结构;此次清算注销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冯建 黄寰 徐锐敏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