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01-21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
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十二届
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1、经认真审阅兰盈杰先生的简历等材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亦未有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兰盈杰先生的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
2、兰盈杰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管所需的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
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3、本次聘任的提名、审议、表决、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聘任兰盈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
止。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冯建 黄寰 徐锐敏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