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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九洲: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0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冯   建)


    本人作为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度
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
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
司的发展。现就本人2021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报告期”),
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无缺席情况。
    本人在2021年度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审议了29项议案,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审议了上述议案,并以谨
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并对上述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
异议。
    二、积极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和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
    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认真进行事前审查,就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情况,与公司高
管、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财务部等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并
现场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
人与其他董事、监事充分交流,对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凭借专业知识作出独
立、客观、专业的判断,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下列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1、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一
次会议,本人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及2020年执行情况、内部控制评价、公司开展
金融衍生品业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等
相关议案以及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
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
次会议,本人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2021年半年度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年11月24日,本人对公司董事、总经理霞晖先生辞
职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
四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增补非独立董事、为公司和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
况、控股子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公司预计2022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控股子公司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控股子公司清算注销全
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等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1、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共召开
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过程、公司审
计部门的独立性等进行监督:
    (1)在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工作时间安排,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0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情
况、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等
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议,最终形成
决议,并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过程。
    (2)在定期报告审议过程中,本人与公司审计部、注册会
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注册会计师
关注的问题,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3)在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中,组织审计部对公司控股
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重点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范和执行情况进
行监督;着重组织审计部加强财务审计、对实施财务内部控制进
行监督。
    2、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
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及任职资格审
查工作,参与高管的绩效考核并审查其履职情况,参与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规划的研究并提出建议,对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的公司股权转让、重大投资决策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工作,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
制及审计情况进行现场沟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建
设及执行情况与公司高管沟通并进行现场了解,对董事会、股东
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公司管理规范高效和内
部控制有效运行。
    六、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2、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
况。


    以上是本人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独立董事:冯建
                                   二○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黄   寰)


    本人作为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度
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
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
司的发展。现就本人2021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报告期”),
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无缺席情况(其中
委托出席董事会1次)。
    本人在2021年度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审议了29项议案,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审议了上述议案,并以谨
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并对上述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
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凭借专业知识作出独
立、客观、专业的判断,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下列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1、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一
次会议,本人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及2020年执行情况、内部控制评价、公司开展
金融衍生品业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等
相关议案以及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
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
次会议,本人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2021
年半年度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年11月24日,本人对公司董事、总经理霞晖先生辞
职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
四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增补非独立董事、为公司和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
况、控股子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公司预计 2022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控股子公司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控股子公司清算注销全
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等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召开公司发展战略
规划的相关会议,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做出合理化建议,对须
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股权转让、重大投资决策进行了
研究并提出建议。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
其实施,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协助制定和审查公司内
部控制,并向董事会报告,配合公司监事会进行检查监督活动。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组织公司涉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及任职资格的审查工
作,积极参与公司高管的绩效考核并审查其履职情况。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电话、现场交流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
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
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
动态,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及审计情况进行现场沟通,对公司
生产经营状况及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了解,对董
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公司管理规
范高效和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五、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任职以来,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董事会
审议的各项议案有关资料提前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客观、审
慎地行使表决权。
    2、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
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
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
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报告期
真实、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4、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
组织的相关培训,增强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2、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
况。


    以上是本人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独立董事:黄寰
                                   二○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徐锐敏)


    本人作为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度
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
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
司的发展。现就本人2021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报告期”),
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无缺席情况。
    本人在 2021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审议了 29 项议案,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审议了上述议案,并以谨
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并对上述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
异议。
    二、积极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和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
    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认真进行事前审查,就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等情况,与公司高管、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财
务部等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并现场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
资料。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与其他董事、监事充分交流,
为董事会决策提出专业参考意见。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的审批程序。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凭借专业知识作出独
立、客观、专业的判断,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下列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1、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一
次会议,本人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及2020年执行情况、内部控制评价、公司开展
金融衍生品业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等
相关议案以及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
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
次会议,本人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2021
年半年度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年11月24日,本人对公司董事、总经理霞晖先生辞
职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
四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增补非独立董事、为公司和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
况、控股子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公司预计 2022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控股子公司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控股子公司清算注销全
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等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委员,组织公司高管的绩效考核,并审查其履职情况,同时
参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及任职资格的审查工作。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
执行情况,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披露,协助制定和审查公司内
部控制,并向董事会报告,配合公司监事会进行检查监督活动。
    五、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电话、现场交流等方式与公司高管
沟通,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及审计情况进行现场沟通,对公司
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及内部控制等制度、流程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等进行现场了解,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
检查,确保公司管理规范高效和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报告期
真实、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3、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与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
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2、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
况。


   以上是本人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独立董事:徐锐敏
                              二○二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