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0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二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
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2022 年
度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项进
行了认真地事前审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其在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守“独立、
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公允地发表独立意见,诚信状况良
好,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拟定的 2022 年度审计费用合理。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冯建 黄寰 徐锐敏
二○二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