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一般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四川九洲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 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对该报告进行认真 审议和核实,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 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 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中得到了 持续和严格的执行。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监事: 郑洲 周高彦 沈丽尔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