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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九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2-04-20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经2022年4月18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工作,发挥薪酬对业绩创造的牵引作用,充分

调动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

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价值导向原则。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与企业业绩和个

人绩效结果挂钩。

    (二)市场导向原则。建立“效益增则工资增,效益降则工资

降,向利润中心倾斜”的工资决定机制。

    (三)兼顾长远原则。建立短期与中长期相结合的薪酬激励机

制,促使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利益与企业长远健康发展紧密联系。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负责薪酬管理、考核和监督的专门机构,并对董事会负

责。

       第五条   公司总经办负责绩效考核及薪酬兑现。


                         第三章 薪酬的确定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职级工资制为主体的薪酬体

系。年度薪酬由职级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构成。其中,职级工资占年

度薪酬的40%,绩效奖金占年度薪酬的 60%。

    第七条 超额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可对公司发展及经营业绩做出

突出贡献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与超额完成利润目标奖励和突出贡献专

项奖励。

    第八条      经营年度末,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全年经

营业绩完成情况及行业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进行调

整。


                          第四章 发放管理


    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是兑现高管薪酬和激励的

重要依据,绩效考核以一个财务年度为考核期,即:每年1月 1日起至12月

31日止。

       第十条 薪酬的兑现方式

       1、职级工资按月发放,按相关法律法规享受养老、医疗、失业

和住房公积金等保险福利待遇。

       2、绩效奖金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按年发放。
       绩效奖金=绩效基数*年度绩效考核得分。

       年度绩效考核得分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办法确定。

       3、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为税前收入,应依法缴纳各项税款。

       第十一条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经薪酬委员

会审核酌情扣减年度绩效奖金。

       1、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的;2、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

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

       4、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深圳证券

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合人员的;

       5、因个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和公司

其它相关规定执行;如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调整,以国家规定为

准。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12年4月发布)同时废止。

       第十五条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