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5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发[2022]26 号)、《公司章程》及《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与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后,
发表如下意见:
一、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2022 年半年度,除存在经营性往来资金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年
度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及其关联方均能够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的有关制度和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
二、担保情况
1、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2、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
度为 22,384 万元人民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为
20,334 万元,均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7.51%。上述担保执行前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及时披
露。报告期内无违规担保、逾期担保。
我们认为,公司的担保行为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
对外担保的风险已充分揭示。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没有发生违规
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冯建 黄寰 徐锐敏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