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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九洲:四川九洲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3-01-12  

                        证券代码:000801       证券简称:四川九洲        公告编号:2023001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
 会 2022 年度第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为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
 便于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股东大会通
 知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 月 16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6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
 月 16 日 9:15 至 2023 年 1 月 1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 月 9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3 年 1 月 9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九洲大道 259 号四川九洲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议案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五次会议、第十
一届监事会 2022 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2 月 3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议案 1.00,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
累积投票制。
  (三)特别注意事项
    1、第二项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应由出席此次股东大会的
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第三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一、二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

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
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
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
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23 年 1 月 13 日 9:00~17:30
    4、登记地点:四川省绵阳市九洲大道 25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吴正 刘露
    联系电话:0816-2336252 传真:0816-2336335
    邮编:621000
    5、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
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
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五
次会议决议;
    2、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2 年度第四
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801。
   2、投票简称:九洲投票。
   3、议案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投票
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6 日 9:15
至 2023 年 1 月 1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附件二:(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四川九洲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签章):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事项:
                        审议事项                     备注             表决意见
议案
                                                  打勾的栏目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说明:
          1.议案表决请直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填入“√”;
          2.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投同意、反对、弃权票作出明确
       标识,如无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