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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九洲: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0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
                 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2022 年度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

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后,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2022 年度,除存在经营性往来资金外,公司控股股东不存

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年度

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均能够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的有关制度和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

以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担保情况:

    1、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2 、 截止报 告期末 ,公司 及控股 子公司 对外担 保总余额

21,065.8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

7.36%,上述担保执行前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且及时披露,并按规定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了全部担保事项信

息。报告期内无违规担保、逾期担保。

    我们认为,公司的担保行为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

险控制制度,对外担保的风险已充分揭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没有发生违规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冯建 刘海月 徐锐敏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