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04-20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一次
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
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2023 年
度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
情况及未来发展的考虑,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项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及《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
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情况已作详细了解,认为:公司
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日常经营使用外币
结算业务的需要,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
本。公司建立了相应的内控制度、风险机制和监管机制,制定了
合理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
险管理原则。2022 年度公司开展远期结汇及其他套期保值为目
的的衍生品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风险可控,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3 年度公司将结合外币结算业
务情况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业务。该业务符合公
司的实际需要及长远发展,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
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
项进行了认真地事前审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其在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守“独
立、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公允地发表独立意见,诚信状
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阅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
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
有效的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个方面和
环节,形成了规范的控制体系,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
整、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 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订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是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现金流
量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制订的稳定、科学的股东分红规划,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且兼顾
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我们同意此次制订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
报规划,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冯建 刘海月 徐锐敏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