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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九洲: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2023-04-20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我们作为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经过认真阅读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实施开展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

性,并建立了较为完整的风险评估体系。

    二、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

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活动各环节可能存在

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

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三、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

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独立董事:冯建 刘海月 徐锐敏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