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宇车城:累计诉讼情况公告2018-11-10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金宇车城 公告编号:2018-67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诉讼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
子公司江苏北控智临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告知,其全资子公司江苏智临电气制造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收到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的《传票》,案号为(2018)苏 0402 民初 5986
号,案件内容详见下文。
一、案件基本情况
1、各方当事人:
原告:常州汇恒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江苏智临电气制造有限公司
2、案件事由:
被告从原告处采购原材料,但时常拖欠采购款,经原告多次催告仍未支付。至今,被告
已共拖欠采购款 145246.53 元。
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 145246.53 元及逾期利息;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诉讼判决情况
本案已由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上述诉讼的发生,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根据连续十二个月
累计计算的原则,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1.1.1 条的标准。公司及控股公司
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的情况如下:
1、公司及控股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事项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金宇车城 公告编号:2018-67
序号 原告 被告 案由 诉讼请求 状态
江苏北
江苏成业
控智临
建筑安装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6569000 元,并按照规定 已收到胜诉
1 电气科 合同纠纷案
工程有限 支付逾期付款利息;2、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判决书
技有限
公司
公司
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结欠原告到期货款人民币 959510
江苏北
江苏达海 元;2、依法判令被告按照合同第十、2 条向原告支付
控智临
智能系统 自 2018 年 3 月 28 日至实际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以 处于一审(和
2 电气科 合同纠纷案
股份有限 959510 元为基数,按 0.02%/天计算,暂计至 2018 年 解执行中)
技有限
公司 6 月 27 日为 17271 元);3、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
公司
被告承担。上述金额合计 976781 元。
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结欠原告的货款人民币 1250000
元;2、依法判令被告按照合同第 11.18 条向原告支付
江苏北
自 2017 年 6 月 8 日至实际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及利息
控智临 山东九朗
(违约金以 1250000 元为基数,按 0.0005/天计算, 处于一审(和
3 电气科 电力工程 合同纠纷案
暂计至 2018 年 6 月 27 日为 240625 元;利息以 1250000 解执行中)
技有限 有限公司
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2 倍计算至
公司
2018 年 6 月 27 日为 62628 元);3、依法判令本案诉
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上述金额合计 1553253 元。
1、要求被反诉人支付租金 241704.75 元,物业管理费
诺亚方 租赁合同纠
4 母银华 186457.95 元,违约金 2 万元;2、被反诉人承担本诉、 一审未开庭
舟 纷(反诉)
反诉的诉讼费。
江苏北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商业承兑汇票本金人民币
控智临 科林环保 1128.91 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 1128.91 万元为基
对方管辖权
5 电气科 装备股份 合同纠纷案 数,按中国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 2018
异议上诉中
技有限 有限公司 年 8 月 15 日起至付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财产
公司 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江苏北
张家口城 1,判令被告支付合同欠款 439.0345 万元,支付 2015
控智临
市供用电 年 6 月 4 日至 2017 年 8 月 4 日的违约金 147516 元,
6 电气科 合同纠纷案 二审审理中
工程有限 之后继续按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至实际给付货款之
技有限
公司 日;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公司
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结欠申请人的到期货款人民
江苏北 币 1724725 元;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按照合同第 10.2
中海阳能
控智临 条 支 付 申 请 人 迟 延 付 款 10% 的 违 约 金 为 人 民 币
源集团股 一审中,等待
7 电气科 合同纠纷案 172472.5 元;(以上小计:1897197.5 元);3、依法裁
份有限公 第二次开庭
技有限 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办理案件支出的合理费用包
司
公司 括律师费 100000 元,差旅费 5000 元;4、依法裁决本
案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8 江苏北 四川省维 合同纠纷案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4084000 元,并按照规定 一审未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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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智临 波建设安 支付逾期付款利息;2、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电气科 装工程有
技有限 限公司
公司
江苏北
控智临 江苏达海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5985700 元,并按照规定 一审中,等待
9 电气科 新能源有 合同纠纷案
支付逾期付款利息;2、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第二次开庭
技有限 限公司
公司
江苏北
陕西时代
控智临 1,解除原被告双方于 2015 年 7 月 29 日签署的《合作
金泰电气
10 电气科 合同纠纷案 协议》;2,判令被告返还保证金 80 万元,并赔偿违约 一审未开庭
科技有限
技有限 金 100 万元;3,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公司
公司
前述公司及控股公司尚未披露的作为原告的诉讼事项涉诉金额为 3924.61 万元(不含尚
未明确的涉诉金额)。
2、公司及控股公司作为被告或第三人的诉讼事项
被告(或第三
序号 原告 案由 诉讼请求 状态
人)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 23.2 万元;
国能日新 江苏北控智临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以
合同纠纷 已和解,原告
1 科技股份 电气科技有限 23.2 万元为基数,自 2017 年 6 月 24 日起至货款全
案 已撤诉
有限公司 公司 部付清之日止,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违约金);
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江苏伯利
江苏北控智临 1、要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运输费用 229000 元;2、
恒物流服 合同纠纷 已和解,原告
2 电气科技有限 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22900 元;3、本案诉讼
务有限公 案 已撤诉
公司 费、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司
江苏排上 江苏北控智临 1 要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运输费用 83800 元;2、
合同纠纷 已和解,原告
3 物流有限 电气科技有限 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8380 元;3、本案诉讼
案 已撤诉
公司 公司 费、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 221750 元以及
违约金(违约金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
广州三晶 江苏北控智临
合同纠纷 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从应
4 电气股份 电气科技有限 已调解结案
案 付之日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暂计至 2018 年 8 月 1
有限公司 公司
日为 4203.39 元),合计为 225953.39 元;2、判令
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用。
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本金 376000 元并支
宁波天安
江苏北控智临 付利息 31433 元(利息损失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
智能电网 合同纠纷
5 电气科技有限 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暂算至 2018 年 已调解结案
科技股份 案
公司 8 月 9 日);2、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财产保全
有限公司
保险费用 1426.02 元由被告承担。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金宇车城 公告编号:2018-67
南通鑫城
江苏北控智临
钢结构工 合同纠纷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合计人民币 161100 元;2、
6 电气科技有限 已调解结案
程有限公 案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公司
司
张家港富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 297630 元,
江苏北控智临
士金属制 合同纠纷 并支付利息暂计 2289 元,利息自 2018 年 8 月 8 日
7 电气科技有限 已调解结案
品有限公 案 起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 1.95 倍支付至上述货款
公司
司 实际付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张家港富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 311067 元,
士金属制 江苏智临电气 合同纠纷 并支付利息暂计 33502 元,利息自 2017 年 9 月 30
8 已调解结案
品有限公 制造有限公司 案 日起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 1.95 倍支付至上述货
司 款实际付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成都西部汽车
城股份有限公
1、要求被告还款借款本金 276 万元及利息,月利率
9 龙祥林 司;成都金宇控 债务纠纷 对方已撤诉
2%;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股集团有限公
司;金宇车城
租赁合同 1、要求被告赔偿损失 40 万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
10 母银华 诺亚方舟 一审未开庭
纠纷 担。
劳动争议 1、要求被仲裁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70000 元,代通知 仲裁已开庭,
11 杜净蔚 金宇房产
仲裁 金 5000 元;2、仲裁费由被仲裁人承担。 待判决
四川明智
1、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 2945856 元,自逾期至付清
安装工程 合同纠纷
12 金宇房产 之日按合同总价 2406 万元为基数每日万分之五支付 一审未开庭
有限责任 案
违约金;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公司
四川省力
1、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 358924.41 元;2、要求被
天同元广 合同纠纷
13 金宇房产 告支付违约金 126135 元;3、被告承担律师代理费 4 一审未开庭
告装饰有 案
万元;4、被告承担诉讼费。
限公司
成都西部汽车
城股份有限公 1、要求成都西部汽车城偿还借款 46 万元,并支付
司;成都金宇控 利息;2、要求成都金宇控股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4 陈佳 债务纠纷 一审未开庭
股集团有限公 3、要求诉讼费由成都西部汽车城与成都金宇控股集
司。金宇车城作 团共同承担。
为第三人
1、已发判令被告给付原告货款人民币共计 4770040
元,并判令被告以该货款本金为基础且按照中国人
江苏北控智临
唐山市变 合同纠纷 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加收 一审已开庭,
14 电气科技有限
压器厂 案 50%的利率标准向原告赔偿自 2018 年 6 月 10 日至实 待判决
公司
际清偿全部货款之日止的预期付款损失。2、本案诉
讼费由被告承担。
四川集达 江苏北控智临 1.判令被告按照合同约定返还货款 1523.41 万元并
合同纠纷
15 电力工程 电气科技有限 承担 20%违约金 304.682 万元,共计 1828.092 万元。 一审未开庭
案
设计有限 公司(反诉人) 2.判令被告支付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金宇车城 公告编号:2018-67
公司(被
反诉人)
四川集达
电力工程 江苏北控智临 1.判令被告按照合同约定返还货款 1351.8 万元并承
合同纠纷
16 设计有限 电气科技有限 担 20%违约金 270.36 万元,共计 1622.16 万元。3. 一审未开庭
案
公司(被 公司(反诉人) 判令被告支付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
反诉人)
1. 请 求 法 院 依 法 判 令 被 告 立 即 向 原 告 支 付 货 款
常州强运 江苏北控智临
合同纠纷 1771827.51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 2018 年 5 月 1 日
17 机电有限 电气科技有限 一审未开庭
案 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 6%计算)。2.本案诉讼
公司 公司
费用、保全费用等由被告承担。
1. 请 求 法 院 依 法 判 令 被 告 立 即 向 原 告 支 付 货 款
常州强运
江苏智临电气 合同纠纷 222149.97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 2018 年 5 月 1 日
18 机电有限 一审未开庭
制造有限公司 案 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 6%计算)。2.本案诉讼
公司
费用、保全费用等由被告承担。
苏州亿朗 江苏北控智临
合同纠纷 1、请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509165 元;2、
19 电子科技 电气科技有限 一审未开庭
案 由被告承担本案的有关诉讼费用。
有限公司 公司
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货款人民币 205431.08 元,并
江阴翰宇 江苏北控智临
合同纠纷 承担该款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
20 新能源有 电气科技有限 一审未开庭
案 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2、本案
限公司 公司
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一特变电
德信泰和 工西安电气科 1、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 16 台逆变器设备停运期间
(山东) 技有限公司;被 质量损害 的发电量损失,自 2018 年 4 月 8 日起计算至 2018
21 一审未开庭
科技股份 告二江苏北控 纠纷案 年 6 月 14 日止,共计 250263KWH*1 元/KWH=2502634
有限公司 智临电气科技 元;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有限公司。
常州汇恒
江苏智临电气 合同纠纷
22 机电制造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 145246.53 元及逾期利息。 一审未开庭
制造有限公司 案
有限公司
前述公司及控股公司尚未披露的作为被告的诉讼事项涉诉金额为 5381.14 万元(不含尚
未明确的涉诉金额)。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1、公司及控股公司作为原告案件的可能影响
公司及控股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中,诺亚方舟与母银华的租赁合同纠纷案同时存在诉讼
与反诉,合并考虑影响较小。其余均为智临电气的合同纠纷诉讼(涉诉金额 3879.79 万元),
其作为应收款项公司账面都已记载,利息、诉讼、保全、违约金等基于谨慎性原则我司暂未
进行账务处理。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对当期及期后损益影响尚不确定。
2、公司及控股公司作为被告案件的可能影响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金宇车城 公告编号:2018-67
公司及控股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中,诺亚方舟与母银华的租赁合同纠纷案前文已合并考
虑,除此之外的合同纠纷案(涉诉金额 5011.64 万元)其应付款项账面都有记载,对于违约
金、诉讼费、保全费、利息等费用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相应的会计准则进行相应的会
计处理。非合同纠纷案引起的诉讼,劳动争议仲裁案(涉诉金额 7.5 万元)待最终结果进行
相关账务处理,对当期及期后损益影响较小。
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传票(2018)苏 0402 民初 5986 号
2、民事起诉状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