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宇车城: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的进展公告2019-01-08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金宇车城 公告编号:2019- 07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股股东成都金宇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控股”)与北京联优咨询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
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6 月 9 日、2018 年 7 月 3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公告》(2017-50)、《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的公告》(2018-40)。
2019年1月7日,公司收到金宇控股书面《告知函》,函件具体内容如下:
“经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告知,我司了解到,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27
日收到了北京联优咨询有限公司提交的《暂缓执行申请书》,请求法院暂缓对我司及相
关被执行人的执行”。
北京联优咨询有限公司与金宇控股及相关被执行人强制执行一案,四川省自贡市中
级人民法院已经查封了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现北京联优咨询有限公司申请暂缓本案的
执行,暂缓执行期间,北京联优咨询有限公司请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
的相关财产。北京联优咨询有限公司保留随时申请继续执行的权利。
北京联优咨询有限公司申请暂缓本案的执行,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影
响。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此案件的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