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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宇车城: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20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四

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谢欣先生的个人

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我们认为其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能力。

    2、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此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表

示同意。



                                    独立董事:何云 王敏 徐寿岩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