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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宇车城: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告2019-09-26  

						证券代码: 000803              证券简称:金宇车城            公告编号:2019—94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建工”)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被告南充金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房产”)及被告四川金宇汽车城(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宇车城”, 金宇车城是金宇房产的唯一股
东)。就东莞建工与金宇房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原告提交的结算报告,其
结算金额为 201,767,806.46 元,尚欠 6000 万元。原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金宇房产支付原
告工程款 6000 万元;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迟延支付工程款的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以
6000 万元为基数,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暂计至 2019 年 5 月 30 日的
利息 1376.5 万元);判决确认原告的工程款在拍卖所建工程中具有优先受偿权;判决金宇
车城为金宇房产支付工程款及利率承担连带偿付责任;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金宇房产及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9 日收到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东莞
建工要求依法判令被告增加支付原告工程款 1,014,004 元及自 2014 年 10 月 1 日起至今的
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

     该案件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3 日、2019 年 8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
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9-79)、《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公告》(公告编号:2019-82)。

     二、案件进展情况

    金宇房产及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5 日收到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
详情如下:

    1、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0803            证券简称:金宇车城                公告编号:2019—94


     被申请人(被告一):南充金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被告二):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进展事由

     申请人东莞建工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金宇房产、
金宇车城价值 3000 万元的财产进行保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向法院出具《财产保全保单保函》,为东莞建工的本次财产保全申请提
供担保。

    3、法院裁定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裁定:查封金宇房产所有的价值 3000 万元房屋,查封期
限三年。

    三、诉讼判决情况

    该诉讼已由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已开庭,尚未判决。

     四、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案未判决,公司尚无法判断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
响,最终将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本次查封将影响公司资产的销售及抵押权利,公司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