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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宇车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19-12-20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经营管理成果与经营者业绩贡献,充分调动和发挥高层人员的积极
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贯彻积极的“激励与约束”的薪酬管理原则,特制定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生效。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

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按照公司《人事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2)董事津贴:每人每年 72,000 元(税前),按月发放。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公司职工出任的监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
能力和工作绩效,按照公司《人事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2)未在公司担任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监事津贴:每人每年 15,000 元(税
前),按月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
经营业绩等因素,按照公司《人事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
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为含税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规、
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