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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宇车城: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15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并对有

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经讨论后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吴传

正先生、吴延平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以及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的情形,我们认为其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能力。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此次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变更财务总监的

议案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庞敏 李恒

                                                       2020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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