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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金宇: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5-20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并对有
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经讨论后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 关于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经营业绩受疫情影响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证监会有关部
门负责人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标的资产受疫情影响相关问题答记者问》(以下
简称“《问答》”)要求,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涉及的
山东十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方环能”或“标的公司”)之经营业绩受
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情况的评估结论。

    我们认为,公司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受本次疫情影响情况的评估和判断,系
基于标的公司实际情况的审慎判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问答》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议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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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庞敏                     李恒




                                                      2020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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