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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金宇: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0-06-02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
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经讨论
后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与阳泉北控能慧新能源有限公司、吉
林北控能慧环保有限公司、哈尔滨广瀚动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交
易协议,构成或视同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公正,关
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系因日常经营活动而发生,遵循自愿、
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协商达成,不存在
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所审议的相
关议案。
                                          独立董事:庞敏 李恒
                                                2020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