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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金宇:关于要约收购的进展公告2020-07-15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ST 金宇          公告编号:2020-100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要约收购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北京北控
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控光伏”)出具的《北京北控光伏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宜进展情况的
告知函》,现将要约收购事宜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要约收购情况说明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山东十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86.34%股权并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重组交易”),公司已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甘
海南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22
号)。本次交易完成后,北控光伏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比例由
33.93%上升为 38.39%,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2020 年 2 月 17 日,北控光伏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募集配套资金非公
开发行股份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2020 年 3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四
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及《四川金宇汽车城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2020 年 7
月 13 日,北控光伏与公司签署了《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股份认购协
议之补充协议(二)》,西藏禹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禹泽红牛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禹泽基金”)与公司签署了《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股
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北控光伏、禹泽基金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调整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ST 金宇            公告编号:2020-100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
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
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在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后,北控光伏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北控光伏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若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北控光伏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北控光伏无需履行
要约收购义务。鉴于本次要约收购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无法自前次《关于要约
收购的进展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要约收购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持续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2、公司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
定以及收购人的通知,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
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