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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北能: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2020-10-22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全资子公
司北清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清热力”)及合作方拟共同收购北京新
城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93%股权,其中北清热力拟以支付现
金及承担债务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 72.39%股权,合作方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合
计收购标的公司 20.6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
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
计算的范围,但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除外。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
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
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1、2019 年 11 月 4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出售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拟将持有的南充金宇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金宇房产”)100%股权出售。上市公司通过竞争性磋商,在
应邀投标的 3 家公司中以最优条件确定中标单位为上海瑞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金额为 1 万元。2019 年 12 月 19 日,本次交易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上市公
司不再持有金宇地产股权。

    2、2019 年 12 月 20 日,上市公司收到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9)川 1302 民初 7543 至 7546 号)(以下简称“判决书”),依据判决
书和江苏北控智临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临电气”)股东张鑫淼的《解
除通知函》,上市公司将解除与智临电气原股东签署的《江苏智临电气科技有限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并
将持有的智临电气 55%股权转回至智临电气原股东名下,同时智临电气原股东向
上市公司返还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2020 年 1 月,上市公司完成将智临电气 55%
股权转回至原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上市公司不再持有智临电气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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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20 年 6 月 29 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四川金
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甘海南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
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22 号),核准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购买北控十方(山东)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方环能”)86.34%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2020 年 7 月 1 日,十方环能 86.34%股权交割完成工商变
更登记,上市公司持有十方环能 86.34%股权。2020 年 7 月 13 日,上市公司完成
收购十方环能剩余 13.66%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截至本说明出具日,上市公司
持有十方环能 100%股权。

    金宇房产、智临电气及十方环能与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不属于相同或相近的业
务范围,且不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控制,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时,无需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除上述交易外,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未发生日常经营活动之外
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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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
况的说明》之签章页)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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