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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北能: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1-12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ST 北能              公告编号:2020-171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清环能”)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5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5 人,监事、
 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匡志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
 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重组方案的议案》

     因收购计划调整,原拟由北京信真华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京信真华”)受让的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4.42%股权调
 整为分别由江阴北控禹澄环境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控禹
 澄”)受让 3.83%、由北清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清热力”)受让 0.59%,
 股权转让对价合计为 3,000 万元,其中北控禹澄应支付 2,600 万元、北清热力应支
 付 400 万元,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前                                      调整后
   受让方       受让比例 转让对价(万元)      受让方      受让比例 转让对价(万元)
                                             北清热力        0.59%         400
 北京信真华      4.42%           3,000
                                             北控禹澄        3.83%        2,600
    合计         4.42%           3,000           合计        4.22%        3,000

     基于上述调整,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北清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4,378.80            72.98%

 江阴北控禹澄环境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36.00            1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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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兴富 1 号战略投资基金   265.20          4.42%

         北京通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420.00          7.00%

                    合计                      6,000.00       100.00%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匡志伟先生回避表决,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的适
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规定的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情形。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匡志伟先生回避表决,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关于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少数股权转让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议案》
    因重组方案调整,公司及北清热力拟与北控禹澄、北京信真华、北京润华国
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标的公司签署《关于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少数股权
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由北清热力和北控禹澄分别收购原拟由北京信真华收
购的标的公司 4.42%股权,其中由北清热力受让 0.59%、北控禹澄受让 3.83%,如
北控禹澄和/或北清热力未完成收购的,上市公司同意收购该 4.42%股权。

    为此,公司拟与交易各方签署《关于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少数股权转让协
议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匡志伟先生回避表决,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关于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少数股权收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议案》
    鉴于北控禹澄拟新增收购标的公司 3.83%股权,自北控禹澄向北京润华国泰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 6 个月内,公司同意收购其持有的
标的公司新增 3.83%股权,收购价款按照《关于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
收购协议》约定的计算方式履行。

    为此,公司拟与北控禹澄、北京信真华签署《关于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少
数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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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匡志伟先生回避表决,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了《<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因前述交易方案调整,公司对《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更新和修订,编制了《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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