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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北能:诉讼进展公告2020-12-12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ST 北能                公告编号:2020-188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0 年 10 月 23 日,经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热力”)查询,其部
分银行账户被北京华源热力管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热力”)申请执行保全冻结(京
0112 执保 703),申请冻结资金金额为 8,041.27 万元。

    2020 年 11 月 3 日,因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新城热力收到华源热力向北京市通州区人
民法院提交的起诉状及证据文件,华源热力主张新城热力拖欠其 2020 年 1 月、2 月、3
月的供暖费未支付,诉请法院判令:新城热力向华源热力支付供暖费 7,776.77 万元、违
约金 220 万元;本案诉讼费用由新城热力承担。该案的基本情况公司已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详见《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第 287 页“2)
与华源热力相关争议的进展情况及解决措施”相关内容。

     二、案件诉讼进展情况

    2020 年 12 月 10,公司收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0)京 0112 民
初 33922 号】。经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调解,新城热力与华源热力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被告新城热力向原告华源热力支付 2019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的供
暖费共计 7,776.77 万元及违约金 313,57 万元,于被告新城热力名下帐户(开户行:交
通银行北京通州分行、帐号:110061281018010051154)解封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执行清;
    2、本协议履行完毕后,双方就此案再无其他纠纷。
    诉讼费 223,159.00 元,由原告华源热力负担 111,579.5 元(已缴纳),由被告新城热
力负担 111,579.5 元,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前给付原告华源热力。
    三、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新城热力欠付华源热力 2019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的供暖费未支付系该
期间热量结算价格未确定导致,新城热力对该部分应付账款已予以计提,不存在大额预
计负债的情形。新城热力具备向华源热力支付民事调解书约定的热源采购费及违约金的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ST 北能              公告编号:2020-188


履约能力,新城热力支付相关款项后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其他说明

     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清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对新城热力 72.98%
股权的收购,新城热力成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新城热力将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0)京 0112 民初 33922 号】
    特此公告。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