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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北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12-15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
进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
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确
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本办法的目的是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和
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
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从而促
进公司持续、健康、高速发展。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
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
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
    四、考核机构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2、公司企业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企业管理中心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3、公司企业管理中心、财务资金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
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4、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0-2022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    公司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
                                                                                    25%
         售期        于 500 万
     第二个解除限    公司 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
                                                                                    35%
         售期        于 6000 万
     第三个解除限    公司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
                                                                                    40%
         售期        于 9000 万
    注 1: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注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除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情形负有个人
责任的,或出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情形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之和。
    注:回购价格=授予价格×(1+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同期央行定期存款
利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登记的天数÷365天)。从限制性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含当天)起计算利息到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不
含当天),不满一年按照一年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一年不满两年按照一年同
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两年不满三年按照两年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满三年按
照三年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本激励计划涉及“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之和”均按此方法计算。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分数段         90 分以上(含)      80-89             60-79     60 分以下(不含 60 分)
     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解除限售比例         100%             90%               80%                0%
    如激励对象个人当年考核结果为优秀,则可全额解除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如激
励对象个人当年考核结果为良好,则按90%解除限售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其余部
分由公司回购注销;如激励对象个人当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则按80%解除限售个人当年计
划解除限售额度,其余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如激励对象个人当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则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未能解除限售的当期限
制性股票份额,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申请解除限制性股票限售的前一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0-2022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企业管理中心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
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报告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及数量。
    八、考核结果管理
    1、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
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企业管理中心沟通解决。如无法沟
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10个工作日内
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2、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资料归档保存。
    九、附则
    1、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
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2、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