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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清环能:关于收到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2021-07-23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北清环能           公告编号:2021-083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清环能”)
 收到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北控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控光伏”)分别提交的《关于提请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关于调整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补充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该以书面形
 式向董事会提出。
     北控光伏作为持有公司 20.65%股份的股东,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 2021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公司章程》及增补董事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对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进行了调整,调整前后议案详
 见附件。
     截止北控光伏发函日,北控光伏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65%。作为持
 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北控光伏具有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权利。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8 号-股东大会》等相关规定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审议
 上述事项,并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2 日
       附件:
       一、调整前议案
       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建议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序号                     原文                                    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1      成,其中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2 名,设   其中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董事长 1 人,可设副董事长 1 人。       人,可设副董事长 1 人。

     议案 2:关于选举杨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名杨光先生为北清环能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光先生的任期
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杨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3 条规定不
得被提名的情形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杨光先生简历: 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毕业于
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现称哈尔滨工业大学),获得工学学士学位,并由国家教委
公派赴日本电气通信大学,于1994年获得工学博士学位,其后于2006年至清华大
学经济管理学院深造,并于2008年获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杨先生曾于
1995年服务于日本电子通信株式会社,任生产管理本部主任,后于2000年至2012
年分别在北京市电信规划设计院、北京市电信实业集团及北京市电信房地产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高管职务及董事长。2012年2月,杨先生加入北控水务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控水务”),历任北控水务开发总监及副总裁,现任北控水
务高级副总裁。2021年5月至今,杨先生担任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行政总裁)。
     议案 3:关于选举周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名周敏先生为北清环能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周敏先生的任期
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周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3 条规定不
得被提名的情形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周敏先生简历: 1964年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清华大学EMBA专业。曾在
浙江省人民银行永康支行、浙江省工商银行永康支行工作;曾任北京景盛投资有
限公司董事长。现为绵阳市浙江商会副会长、北控中科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长、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行政总裁及北控城市资源集团有限公司非
执行董事兼主席。
   议案 4:关于选举李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名李力先生为北清环能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力先生的任期
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3 条规定不
得被提名的情形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力先生简历: 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李先生为高
级工程师及注册高级项目经理,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系并拥有清华大学
环境学院工程博士学位。历任机械工业第一设计研究院(现称中机第一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之高级工程师、技术质量处处长、副院长等职务;2001年至2010
年期间,曾任北京桑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多个重要职位。2010年10月,李先生加
入北控水务,2014年2月获委任为北控水务执行董事,2016年3月至今任北控水务
执行总裁,李先生亦为北控城市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之非执行董事。
   议案 5:关于选举杜欢政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名杜欢政先生为北清环能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杜欢政先生的任
期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杜欢政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3 条规定
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杜欢政先生简历: 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84年7
月取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1996年7月取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
学位,2012年1月取得日本筑波大学哲学博士学位。自1984年至2013年8月,杜先
生相继担任嘉兴学院经济、循环经济及统计学相关课程的讲师、副教授及教授,
并于2003年4月出任副院长。自2014年7月,杜先生担任同济大学教授,主要负责
循环经济相关的教学和研究工作。自2018年3月起,杜先生担任同济大学联合国
环境署-同济大学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学院博士生导师兼教授,主要负责循环经济
相关课程教学及研究工作。杜先生亦为同济大学循环经济研究所所长。杜先生为
国家发改委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管理科学
学会环境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专家及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投
融资专家委员会成员。杜先生曾于循环经济领域领导多项国家及省级研究项目并
于2019年3月入围世界首要循环经济奖“2019年全球循环经济奖-领导力奖”。自
2019年12月至今,杜先生兼任北控城市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议案 6:关于提请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杨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周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选举李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审议《关于选举杜欢政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调整后议案
       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建议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序号                     原文                                    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
 1      成,其中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2 名,设   其中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董事长 1 人,可设副董事长 1 人。       人,可设副董事长 1 人。

     议案 2:关于选举杨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名杨光先生为北清环能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光先生的任期
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杨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3 条规定不
得被提名的情形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杨光先生简历: 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毕业于
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现称哈尔滨工业大学),获得工学学士学位,并由国家教委
公派赴日本电气通信大学,于1994年获得工学博士学位,其后于2006年至清华大
学经济管理学院深造,并于2008年获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杨先生曾于
1995年服务于日本电子通信株式会社,任生产管理本部主任,后于2000年至2012
年分别在北京市电信规划设计院、北京市电信实业集团及北京市电信房地产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高管职务及董事长。2012年2月,杨先生加入北控水务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控水务”),历任北控水务开发总监及副总裁,现任北控水
务高级副总裁。2021年5月至今,杨先生担任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行政总裁)。
   议案 3:关于选举李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名李力先生为北清环能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力先生的任期
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3 条规定不
得被提名的情形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力先生简历: 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李先生为高
级工程师及注册高级项目经理,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系并拥有清华大学
环境学院工程博士学位。历任机械工业第一设计研究院(现称中机第一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之高级工程师、技术质量处处长、副院长等职务;2001年至2010
年期间,曾任北京桑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多个重要职位。2010年10月,李先生加
入北控水务,2014年2月获委任为北控水务执行董事,2016年3月至今任北控水务
执行总裁,李先生亦为北控城市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之非执行董事。
   议案 4:关于选举孙明华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名孙明华女士为北清环能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孙明华女士的任
期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孙明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3 条规定
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孙明华女士简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拥有清华大学环境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工学硕士学位,东北师范大学外语系学士学位及中国人民大学国
际关系双学士学位。现任苏伊士亚洲高级副总裁。曾任职东北林业大学外语系助
教;外交部国际问题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以色列驻华企业项目经理。1993-1998 年
间,在法国和美国自费游历学习。2000 年底,受聘于苏伊士旗下的中法水务澳
门总部,2010 年出任苏伊士环境中国区执行副总裁,除继续担任中法水务在重
庆地区的运营管理业务外,同时负责苏伊士集团在中国的公共关系及市场的开拓
和发展业务。2015 年 7 月,出任苏伊士亚洲地区高级副总裁,并继续担任中法
水务执行副总裁。2016 年 1 月至 2021 年 1 月,她同时出任德润环境集团总裁。

    议案 5:关于提请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杨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李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选举孙明华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