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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清环能: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2021-07-28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七月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
                                    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清环
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6 号)文
件核准,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北清环能”或“公
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7,327,219 股新股。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华西证券”)作为北清
环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北清环能申请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推荐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贵
所上市交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北清环能
股票代码           000803
成立日期           1988 年 3 月 21 日
注册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南路一段 9 号仁和春天花园 8 号楼 12 层 4 号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南路一段 9 号仁和春天花园 8 号楼 12 层 4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水仙东路 20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300209454038D
注册资本           19,109.0731 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前)
法定代表人         匡志伟


                                         1
联系电话          0817-2619999
传真号码          0817-2619999
                  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货物进出口;建
                  筑劳务分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
                  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
                  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供暖服务;供冷
经营范围          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合同能源管理;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保温材料
                  销售;防腐材料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劳务
                  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人工
                  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力行业
                  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0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资产总额                  181,591.04       181,555.87      38,405.54     131,602.88
负债总额                  115,658.03       117,411.26      47,503.83     114,347.50
所有者权益合计             65,933.00        64,144.61      -9,098.29      17,255.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61,650.66        59,841.26      -9,181.91       8,639.57
权益合计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19,243.60        34,688.16       2,352.92      49,124.47
营业利润                    1,712.71         4,005.67     -26,413.94      -6,500.24
利润总额                    1,705.98         6,745.17     -26,657.02       5,995.79
净利润                      1,307.52         5,129.06     -19,830.93         641.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007.87         4,513.20     -17,193.44         813.97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967.09         1,152.85     -18,756.15     -19,709.47
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2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5,395.99              -9,959.52          4,531.13        9,791.81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8,871.98              -5,700.15            212.17          -67.50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1,324.47              19,253.58         -11,612.19       -5,349.18
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2,943.50               3,593.91          -6,868.89       4,375.13
净增加额

    4、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1.0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比率(倍)                           0.46                0.36            0.39          0.76
速动比率(倍)                           0.44                0.34            0.36          0.6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3.55%               43.54%           109.50%        88.49%
资产负债率                         63.69%               64.67%           123.69%        88.49%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20                4.30            0.18          2.12
存货周转率(次)                     11.55                  16.70            0.24          2.7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29           -1.35          0.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29           -1.35          0.06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基本
                                         0.05                0.07           -1.47          -1.54
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稀释
                                         0.05                0.07           -1.47          -1.54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5%               23.85%        -1,839.72%         9.89%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加权
                                    1.49%                6.09%        -2,006.93%       -239.41%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二、申请上市股票的发行情况

    (一)股票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股票面值

    本次上市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股。

    (三)发行方式

                                                3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后的 12 个月内择机发行。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四)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 11.6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11.65
元/股。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51,823,630 股,符合发行人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2020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清环能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6 号)批准的
发行数量上限 57,327,219 股。

       (六)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05,299,998.40 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
发行费用 12,501,720.41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92,798,277.99
元。

       (七)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25 名,发行配售结果具体如下:

序                                                                             锁定期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号                                                                             (月)
 1                  何素英                         1,712,328   19,999,991.04     6
 2                   张楠                          1,541,095   17,999,989.60     6
         井冈山江瀚戊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3                                                 4,280,821   49,999,989.28     6
                 (有限合伙)
 4                   叶斌                          1,541,095   17,999,989.60     6
 5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83,561   21,999,992.48     6
 6                  朱龙德                          856,164     9,999,995.52     6
 7                  宋乐平                          856,164     9,999,995.52     6
 8                  邢建南                          856,164     9,999,995.52     6
 9                  黄建波                          856,164     9,999,995.52     6


                                          4
序                                                                            锁定期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号                                                                            (月)
         杭州昊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                                              10,616,451   124,000,147.68     6
       昊一—复兴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1                   石伟                        1,712,328    19,999,991.04     6
12                  崔贵明                        856,164      9,999,995.52     6
13                  吴晓纯                       1,797,945    20,999,997.60     6
14                  黄淑华                       1,541,095    17,999,989.60     6
1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68,493    29,999,998.24     6
16                  王华东                        856,164      9,999,995.52     6
1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26,712    18,999,996.16     6
18     南充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27,397    11,999,996.96     6
19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22,945    28,299,997.60     6
        深圳市纵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                                               1,284,246    14,999,993.28     6
        纵贯策略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纵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1                                               1,712,328    19,999,991.04     6
        纵贯策略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镇江市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22                                               4,280,821    49,999,989.28     6
               (有限合伙)
23                  何泽平                       1,284,246    14,999,993.28     6
24                  赵静明                       2,568,493    29,999,998.24     6
        深圳市纵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5                                               1,284,246    14,999,993.28     6
        纵贯汇盈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51,823,630   605,299,998.40


     三、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经过核查,保荐机构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1、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合
计超过百分之七;

     2、发行人持有或者控制保荐机构股份超过百分之七;

     3、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益、
在发行人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4、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
东、重要关联方不存在其他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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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存在影响保荐机构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其他关联
关系。

    四、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一)本保荐机构已在证券发行保荐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
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二)本保荐机构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证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
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本保荐机构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推荐证券上市的
规定,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五、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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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持续督导事项

    保荐机构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对发
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事项                                      安排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精神,协助发行人进一步
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   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
行人资源的制度                   度,保证发行人资产完整和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协助发行人进一步完善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
                                 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
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
                                 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
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
                                 制,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
控制度
                                 露义务的情况。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协助发行人进一步完善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
                                 和规范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保荐代表
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
                                 人适时督导和关注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
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    保荐代表人在信息披露和报送文件前事先审阅发行人
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   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
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他文件,以确保发行人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    建立与发行人信息沟通渠道、根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
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   管理协议落实监管措施、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
项                               和督促。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协助发行人进一步完善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    和规范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的制度,保荐代表人持续
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保荐机构将对发行
                                 人对外担保事项是否合法合规发表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保荐协
7、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
                                 议约定的其他工作,保荐机构将持续督导发行人规范运
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作。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提醒并督导发行人根据约定及时通报有关信息;根据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违
法违规行为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已在保荐协议中承诺保障本机构享有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相关的充分
的知情权和查阅权;其他中介机构也将对其出具的与发行上市有关的文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7
    六、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保荐代表人:阚道平、张丽雪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联系电话:028-86150039

    传真:028-86150039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八、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股票上市的保荐结论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精神,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
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就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
序,并通过保荐机构内核会议审核。

    保荐机构认为:北清环能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北清环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华西证券愿意推荐北清环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
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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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阚道平                 张丽雪




法定代表人签名:
                       杨炯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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