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清环能: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04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北清环能 公告编号:2021-100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 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张勇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
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改变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人民币 3 亿元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
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
足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期解除限售手续。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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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按照公司《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程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244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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