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清环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8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清环
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在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
客观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提供担
保事项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
经核查,截止2021年6月公司实际已发生担保额度为47,520.98万元,担保余
额为47,520.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41%。前述担保除对太原
天润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11,070.98万元担保外,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
司提供的担保。前述担保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签字:李恒 庞敏
2021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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