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清环能: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8-28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清环能”或“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北清环能拟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6 号)文件核准,北清环能向 25 名特定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1,823,630 股(以下简称“本次非
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 11.6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05,299,998.40 元,扣除
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 12,501,720.41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 592,798,277.99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出具了《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止 2021 年 7 月 16 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XYZH/2021BJAA40499),对前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已
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经北清环能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0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1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金额
1 新城热力扩容及改造项目 15,420.00
2 十方环能餐厨垃圾处理技改项目 11,490.00
3 济南稼禾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水肥资源化循环利用生产建设项目 6,900.00
4 惠民县大朴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利用扩建项目 5,600.00
5 收购兴富 1 号持有的新城热力 4.42%股权 3,120.00
6 偿还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合计 60,530.00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出具的《北
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1BJAA40502),截至 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金额为 9,698.98 万元,置换金额为 9,698.98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金额 置换金额
1 新城热力扩容及改造项目 15,420.00 -
2 十方环能餐厨垃圾处理技改项目 11,490.00 568.14
济南稼禾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水肥资源化循环利用生
3 6,900.00 158.06
产建设项目
4 惠民县大朴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利用扩建项目 5,600.00 -
5 收购兴富 1 号持有的新城热力 4.42%股权 3,120.00 3,120.00
6 偿还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16,749.83 5,852.78
合计 59,279.83 9,698.98
注:“偿还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金额已根据募集资金净额进行调整。
经北清环能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不得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投资,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1 年 8 月 3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上市公司收益,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拟
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不超过 8,500.00 万
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
金可循环使用。
(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公司拟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利率、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
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履行备案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不排除相关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
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适当的现金管理方式,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正常经营;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开
展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的行为。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
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
公司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四、上市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北清环能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北清环能拟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8,500.00 万元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北清环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不直接或者间接用
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投资的前提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北清环能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8,500.00 万元用于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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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阚道平 张丽雪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7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