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清环能:关于为下属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1-14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北清环能 公告编号:2022-003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后,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清环能”)
实际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 109,520.98 万元,担保余额为 81,450.00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6.11%,前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内的单位提供的担
保,不存在逾期担保。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清环能下属公司北控十方(湖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能
源”)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县支行(以下简称“农商银湘潭县
支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用于项目建设资金支出,借款金额 21,000 万元,
借款期限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36 年 12 月 23 日止(具体以借款凭证所载日
期为准),湖南能源提供质押担保,北清环能为其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2021 年 4 月 13 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同意公司为湖南能源即湘潭餐厨项目公司拟担保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
币 25,900 万元。详见 2021 年 3 月 23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公司与农商银湘潭县支行无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年
度预计担保审议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控十方(湖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300MA4T7G7FX4
注册资本:5461.5万元人民币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小宁
成立日期:2021年3月31日
注册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芙蓉东路18号
经营范围:城市餐厨垃圾(含废弃食用油脂)、厨余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
城市餐厨垃圾(含废弃食用油脂)、厨余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城市固体
废弃物资源化处理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环境工程的设计、施工;
资源再利用设备、生物柴油、植物沥青、粗甘油、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的生产、
销售;生物质能发电;垃圾渗滤液和沼液的处理;液化天燃气项目的投资(以自
有资金进行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
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液化天燃气经营;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除生产性废
旧金属);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环保工程施工;环保咨询;环境卫生管
理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不含音像制品)、废油脂、有机
肥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保技术
推广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前置许可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北控十方(山东)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5%、湘潭两型市
政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4%、中铁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733.20
负债总额 14159.18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净资产 3574.02
项目 2021 年 1-12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33.58
净利润 -30.58
经查询,湖南能源最新的信用等级为A,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贷款人:农商银湘潭县支行
2、借款人:湖南能源
3、借款金额:21000 万元人民币
4、借款期限: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36 年 12 月 23 日止(具体以借款
凭证所载日期为准)。
(二)《质权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质权人:农商银湘潭县支行
2、出质人:湖南能源
3、质押担保范围:主合同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
金、赔偿金、保险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
费、质押财产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拍卖费、执
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4、出质标的:项目特许经营权的收益权。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农商银湘潭县支行
2、保证人:北清环能
3、保证方式:北清环能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4、保证范围:主合同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
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质
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等。
5、保证期间: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由北清环能提供,湖南能源其他股东湘潭两型市政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湘潭市政”)、中铁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隆”)
未按其持有的湖南能源股权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董事会认为,湖南能源处于建设、试运营阶段,项目建设资金及流动资
金需求量大。公司通过提供担保,可以解决湖南能源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
有利于筹措项目开发资金,保障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的顺利实现。截至本公
告日,湘潭市政、中铁隆分别持有湖南能源34%股权、1%股权。湘潭市政为湘潭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股下属公司,中铁隆持有数量极少未参与
湖南能源日常经营管理,公司对湖南能源拥有控股权,公司本次给湖南能源融资
提供担保,湖南能源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109,520.98万元,担保余额为
81,4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6.11%,前述担保均为对合并
报表内的单位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43004214570022);
(四)《质权合同》(合同编号:43004214090022);
(五)《保证合同》(合同编号:43004214070022)。
特此公告。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