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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清环能: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1-25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北清环能           公告编号:2022-012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杨鑫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清环能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
 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
 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
 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能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考核管理办法坚持了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实后,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
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根
据法律法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激励对象名单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